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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亮剑》,我来了

  本是小混蛋这个角色在剧中出场的第一场戏,在拍摄的时候被放在了最后一场,一大早滕文带着群演先将周晓白和闺蜜的戏份拍完,别看是置身场景之中,她们两个的戏跟其他演员根本不需要同框,只是简单的几个对话。
  展现那个年代的特点,特殊的历史印记和符号是重要的坐标点,芭蕾舞《红色娘子军》的全国公演,是一个很明显的历史坐标点,能够增强观众的代入感。
  小混蛋第一次亮相,李奎勇第一次亮相,黎援朝也是第一次出场,钟跃民和张海洋这样一对未来几十年都交集在一起的朋友,也是在这一场戏化敌为友正式认识。
  大群戏,每一场都有着它独特的视角,也符合观众‘看得爽看得过瘾’的视角。
  周乐一直等到上午十一点,才到他的戏份,将脑中所有乱七八糟的想法暂时扔到一边,闭着眼睛脑子里全都是这场戏如何去演绎。
  剧本上只有台词,现场演员如何站位,先是需要导演对于镜头的调配,之后是演员之间的配合,要进入到台词所对应的语境之中,形成一个立体的画面感剧情。
  从文字到影像,说是导演的工作,实际是演员的工作。
  周乐看了看角度,小混蛋整体戏份拍下来,他在剧组至少在滕文的面前是有一定说话的资格,有什么想法怎么拍,别超出滕文给他划定的圈,越到后来给他的自由度越高,在这个圈内,滕文反倒希望演员可以有一些天马行空的想法和表现。
  带着的几名群演,都是当初一起招来的跟组群演,周乐是绝对的核心,他早就在现场找好了角度,带着人,沿着墙角最快速度入镜,在黎援朝等人刚有所反应的时候,人已经冲了上去,直接勾住黎援朝的肩膀另一侧,这边手里的刮刀,顶在了他的肚子上。
  身高,决定了这样一个动作,一气呵成的完成,且将黎援朝和小混蛋之间的距离,拉近到旁边人不能够插手的地步,不管谁出手再快,都不会比小混蛋手里的刮刀造成杀伤要快。
  滕文没有喊停,所有人都在状态中,也都继续表演着。
  “谁动我捅死他!”
  “黎援朝,我这几个兄弟也想看芭蕾舞,以前没看过,听说跳舞的娘们儿都不穿衣服,是吗?”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黎援朝啊,刀都顶肚子上了说话还这么横啊,我没别的事,我要不找票,我到这来干嘛啊,比你的票留给我。”
  最开始的设定,一个一个拍,另一个给后脑勺配合对方拍摄,周乐这小小的勾肩动作,让这既定的方式不需要执行,大家看到导演没有喊停,心中都对周乐的胆大唏嘘,这在现场稍微打乱导演既定部署,可是‘腕儿’才能做的事情,不过看这样子,导演似乎很满意。
  “停一下,摄影机的角度,调整一下,就这么拍,小孙,你调整一下。”
  饰演黎援朝的演员被滕文点名,谁都看得出来,刚刚那几句台词下来,包括整个现场的气场,全都在小混蛋一个人的身上。
  是,这场戏是小混蛋出彩的戏份,可你黎援朝也是大名鼎鼎的人物,如果演不出来那种感觉,完全你就是小瘪三碰到狠角色,这场戏也就废了。
  亏得这部戏的设定和原著小说有差别,黎援朝被设定成为一个摇羽毛扇类型的人物,只要别露怯,表演出带着一定冷静的状态,即可过关,毕竟后面还有钟跃民和张海洋的戏份,这两位可是不会给小混蛋手里的刮刀给吓住。
  几个大老爷们,一场血气方刚的戏,就算不谈演技,真去身临其境的本色演出,都不会演的太差。谁还没有年轻过,谁还没有过血气绽放的时候,这场戏大家都憋着要好好演,若不是剧本有限制,导演也三令五申不要演过,他们有好些方式让这场戏看起来更加的热血沸腾。
  刘火华的戏非常好,随便一调整就将自己主角的形象树立起来不可撼动。
  连奕名的戏也不错,这场是配角,没有沦为路人甲。
  唯独是黎援朝的扮演者,真的是被压戏了,被一个群演给板板整整压戏,他在戏中还能自己解释给自己听,这场戏我是弱势的一方,本就该如此。
  旁边的局外人都看得真切,这场戏是完全被压了,滕文喊了两次卡,自己看了看拍摄出来的素材,喊着又拍了两遍,选择结束了这场戏,让已经饿坏了的剧组成员,正式放饭。
  从十一点拍到一点,两个小时,拍出来的戏份其实在剧本上还不到一页纸。
  “对不起了,黎援朝,那你得送送我。”
  周乐也是一种灵光乍现,拍摄的时候会有一些下意识的行为,有的拍砸了需要重拍,有的则不经意间成为经典。
  勾着黎援朝肩膀的手,轻描淡写的拍了两下,示意不需要自己发力,你黎援朝自己跟着我走,这一幕最开始滕文也没注意到,是旁边的机器给拍了下来,后期制作的时候滕文觉得很有感觉,还给了这个镜头一个特写。
  拍戏的累,每一个人都有体会,一场戏看似两个人在一个镜头内,实则要分成几条来拍摄。
  这场戏可能只有几分钟,可拍出来却要两个多小时,这还得说演员们的状态都不错,大家都是顺着情绪,很多镜头都是直接一条过,所以虽说今天放饭有些晚了,大家还是能够以很轻松的姿态脸上带着笑容去聊天。
  导演心情好,有些时候会在吃饭的时候,给大家说一些东西,有的是行业内的潜在规矩,有的是他一些经验,有的是他对这部戏拍摄的理解,作为剧组演员摸清楚导演的路数是很重要的,在场包括刘火华在内,可都没资格说导演弄个马扎露天吃饭聊天,自己跑到保姆车里面开着空调去吃饭。
  剧组每天都人来人往,并没有人真正注意到这是周乐的最后一场戏,滕文知道,他不会还因为这件事专门通报一声。所以这个中午大家都没有什么异常,下午还有戏要拍。
  周乐本想跟大家正式的告个别,想了想放弃了这个想法,回到居住的酒店梳洗一番,站在窗口看着剧组的车子在下午四点半离开,晚上还有夜戏要拍摄,他收拾好行装,跟刘广对接了一下,后续有什么事情还会联系他,如果没事,这几天就会将后续的片酬全部给结清,一个本就不算是大制作的电视剧,即便后期真有规模类的宣传,也不需要一个第n号的配角跟着剧组去进行宣传。
  当周乐背着行囊离开剧组所居住的快捷酒店后,也就意味着他人生第一次的正式演出,告一段落。
  回出租屋的路上,周乐给几个《血色浪漫》的群发了信息告别,有跟刘火华、孙丽等主要演员的群,有跟工作人员的群,有跟钱放等几个群演的群,他都发了信息告别,然后单独给导演滕文发了一条信息,很正式的表示感谢。
  信息,有人正式的回复,有人发个表情敷衍回复,更多人没有回复。
  滕文回了一条信息:“小伙子,还需要学习,这一次是角色和你的贴合度高,下一次可不一定有这么幸运的时候,还得正式学一学表演。”
  周乐是秒回信息:“知道了导演,我会努力,谢谢您。”
  除此之外,正儿八经的回复,只有孙丽一人,原因嘛,很简单,她知道了董凤雨和周乐的事情,以后可能要在一个公司了,最基本的礼貌:“加油,我跟李老师交流过,亮剑里的和尚,戏份很出彩。”
  “谢谢,我会努力。”
  出租屋热闹了起来,五六点钟这个时间段,夕阳西下,收工的北漂开始回家,背着背包,周乐加入到了这群体之中。
  他发现自己与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小混蛋这个角色带来的一点点优越感迅速的消失殆尽,在剧组,离开了也就离开了,或许今生不会再相聚;在北漂聚集地,你来了,你走了,认识的点头打个招呼,稍微熟络点的寒暄几句抽支烟。
  关上门,你还是你,这里也还是这里,每年都有数不清的追梦者,投身其中;每年也都会有很多人离开,拉着行李箱,掀不起一点水花,默默无闻的来默默无闻的离开,奢侈一回的出租车上,留下了多少人不甘的泪水。
  成王。败寇。
  “我不会让自己流着眼泪离开,我会告诉你们,这一次的结束不是运气的结束,它是实力的开始,亮剑,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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