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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先祖神兵

  秦霜月翘起兰花指,恨恨地戳向林羽鸿的脑袋:“野你个头,我是让你带我翻过围墙!”
  “原来只是翻围墙啊!”林羽鸿没了兴致,贼兮兮地东张西望:“这样不好吧?我可是遵纪守法的老实人……”
  “滚,你要是老实人,天底下就没有坏蛋了!”
  林羽鸿呲牙一乐:“呵呵,被你看穿了。”说着揽起秦霜月的小蛮腰,脚下发力,在围墙上点了两下,轻飘飘地越过去。
  两人刚刚落地,林羽鸿就听见一声兽吼,余光扫过,只见三条迅疾无比的黑影,正向他飞快扑来!
  电光火石之间,林羽鸿超人的视觉已经看清,这是三条纯种杜高犬。
  只见它们面目狰狞,张着利齿遍布的大嘴,身上还穿着黑色皮甲,护住了脆弱的腰腹部,很显然是经过训练,看家护院的猛犬!
  “不好,月姐快到我怀里来!”
  手臂一紧,把秦霜月护在胸前,没想到这位大小姐却大力扭扭身子,挤出林羽鸿的怀抱。
  “你先退下,放着我来。”
  说着抬起手,向那三条狗打了个响指:“大乖,小乖,呆宝,坐下!”
  仿佛耍杂技一样,三条恶狗一起来了个急刹,在秦霜月面前齐刷刷列成一排,乖乖地坐在地上。吐着猩红的长舌头,前爪高举,眼巴巴地抬起脑袋,看着面前的大美人。
  秦霜月指尖一动,笑嘻嘻道:“打个滚。”
  三狗集体卧倒,在草地上打滚,一副讨好卖萌的样子,仿佛瞬间变身小白兔。
  林羽鸿这才恍然大悟:“哦——原来这是你家!”
  烟霞庄园是名家设计,运用了东方水墨风格,不仅有小桥流水,亭台楼阁,还有假山奇石,几人合抱的百年古树随处可见。而且据秦霜月介绍,在花卉盆景中,许多都是有价无市的珍稀品种。
  这座园子的价值,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是身份的象征,也是家族荣耀的体现。在江城市,如果能被秦家邀请到庄园做一次客,足以让人身价倍增。
  躲过几波手持泰瑟枪和警拐的保安员,挑选庄园里的偏僻路径,向主楼一步步逼近。他们的目标,是秦家现任家主,秦汉的书房。
  后天就是韩映雪举办酒宴的日子,如果想进入她的圈子,套牢这只小肥羊,必须得先出点血。
  韩映雪出身北方世家名门,什么东西没见过?再加上她趣味雅致,普通玩意根本瞧不上。
  用通俗点的话说,就是“逼格高”,要是冒冒失失送个纯金的关二哥去,人家肯定把你扔出来,太俗!
  所以秦霜月思来想去,就盯上了老爸的书房,那里面宝贝多着呢。
  今天是月尾,每月的这一天,秦汉都要去公司主持董事会,而明叔也会随行护卫。主楼警备最为松懈,正是大扫荡的好日子。
  秦霜月从边门偷偷溜进大楼,和林羽鸿沿着楼梯盘旋而上,没一会就到了三楼的书房。
  推开两扇雕花红木房门,面前豁然开朗,这哪里是什么书房,简直就是座小型博物馆!
  数百平米的房间,一座座书架延伸到天花板。书架上镶嵌着轨道,上面还有一架可移动的悬梯。
  地上铺的是波斯手工织毯,花纹繁复色彩绚丽,看上面的图案,似乎是在叙述古波斯神话中,光明与黑暗进行的诸神之战,每一个神祗栩栩如生。
  博古架上有美轮美奂的景泰蓝,色泽素雅的青花瓷,墨绿色的青铜器。
  墙壁上镶嵌着各种兵器,有古代的十字弓、神臂弩、双手大剑,还有近代的滑膛枪、柯尔特五发左轮,件件都是精品。
  奢华的陈设,让林羽鸿看得眼花缭乱,不时拿起一件东西把玩,爱不释手的样子。
  秦霜月很是得意地皱皱鼻子,鄙视道:“哼,土鳖一个!”
  不理睬林羽鸿,自顾自地翻箱倒柜,找寻老爸收藏的奇珍。
  “帝王绿翡翠观音,没收。”
  “百达翠丽猎人表,没收。”
  “红蓝宝石复活节彩蛋,没收。”
  “中世纪查理曼大帝皇冠,没收。”
  ……
  没多久,秦霜月搜刮了一大堆东西,用桌上的档案袋装了。一手抱着袋子,一手拿起签字笔,在纸上刷刷点点,给老爸留了张字条。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老爸别小气,反正你迟早要传给我的,嘻嘻……”
  此时的林羽鸿,在新鲜感过去之后,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双眸仿佛透过了各种古董的表像,感触到它们跨越千年,在时间长河中经历的沧桑。
  忽然心中一动,脑海深处那点金芒跳跃起来,带着一种欣喜若狂的感觉。林羽鸿猛地转头,目光投向书房中,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那里是一个小小的供桌,上面摆着香炉,炉中有三支香,还在散发着缕缕青烟。
  最奇怪的是,桌上供奉的,既不是祖先的牌位,也没有神灵的画像,而是一把锈迹斑斑的大刀!
  这把刀长约五尺,刀刃朝上,放在紫檀木制的刀架上。前宽后窄,刀背微曲,形成一个完美的弧线,非常适合劈砍。可想而知,当它在空中挥舞时,是何等威风霸气!
  刀柄上缠绕着一层层白色棉布条,经过悠久岁月的侵蚀,已经变成了秋天草叶般的枯黄色。
  在棉布条的缝隙中,还能够清晰可辨地看见,有暗褐色的印记。林羽鸿摊开手来,紧紧握了上去,掌心立刻感受到粗粝的质地。
  经过无数生死历练的林羽鸿,瞬间明白,这把刀当年一定上过战场,而且斩杀无数。
  在它的锋芒之下,不知葬送过多少敌人,了断了多少亡魂。以至于鲜血浸透刀柄,在数十年之后,依然痕迹不退!
  林羽鸿脑海中闪过一段段画面,有嘹亮的冲锋号,有风中飞舞的军旗,有至死不休的呐喊,还有无数年轻鲜活的面孔。
  这是林羽鸿自从武学小成之后,第一次接触到拥有传承印记的兵器,神兵通天诀全力发动,疯狂吸取长刀内蕴藏的记忆。
  心脏战鼓般擂动,伴随着隆隆巨响,林羽鸿体内气血急速流转,如长江大河,奔涌不息。
  一个个名字在脑海中回荡:大刀队,血战八式,还我河山!
  许久之后,终于,林羽鸿的承受能力到达极限。伴随着他的闷哼,“噗”,一口嫣红从嘴里喷了出来,血洒衣襟。
  当林羽鸿终于平复气血,从幻境中清醒过来的时候,首先看见的,是一对清澈灵动的眸子,里面藏着关切和焦急。
  秦霜月蹲在林羽鸿的身前,轻轻托住脸颊,用玉掌擦着他嘴角的鲜血:“你怎么了,该不是走火入魔了吧?快走,我们去医院。”
  林羽鸿长长吐纳几次,惊喜地发觉自己并无大碍,不仅如此,许久没有突破的境界,似乎有松动的迹象!
  本想告诉秦霜月实情,让她安心,可转念一想:“大好机会,怎能错过?”立刻改了主意。
  此时两人面面相对,彼此可以从对方的眼眸中,看见自己的倒影。
  秦霜月心中惶急,额头渗出一抹细汗,就像一颗颗珍珠。呼吸急促之下,小琼鼻中的热气喷洒到林羽鸿的脸上,阵阵幽香,让人身心俱醉。
  “好美。”林羽鸿偷偷咽了口唾沫,眉心打结,装作痛苦不堪的样子。颤巍巍地伸出手去,抚摩着秦霜月滑腻光洁的面颊。
  “咳咳,月姐,有句话,我早就想和你说。可又怕说了之后,连朋友也做不成,现在我就要死了……”
  秦霜月紧咬嘴唇,脸上闪现出一抹羞涩,轻轻撅起丰润的嘴唇:“别说了,我都明白,你先闭上眼睛。”
  “好,好。”林羽鸿连忙闭上双眼,心中笑开了花,等着美事降临。
  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一阵剧痛,“啪!”随着清脆的响声,秦霜月弹出兰花指,重重在林羽鸿头上敲了个栗子。
  “哇!”林羽鸿抱着脑袋跳起来:“谋杀亲夫啊!”
  秦霜月发出一阵娇笑“咯咯咯”,得意洋洋地打了个响指:“跟我玩心眼,你还嫩了点。拜托下次说谎之前,眼珠子不要一直转呀转,好不好?”
  两人打闹了一阵之后,林羽鸿询问起这把长刀的来历。
  秦霜月淡然道:“其实这不是什么宝贝,只不过是我秦家曾祖的随身武器,七十年前在战场上,他用这把刀,劈过不少扶桑鬼子的脑袋。如果你喜欢,就拿去耍好了。”
  这把刀并非神兵利器,而那位秦家先祖,修为虽然不弱,但也不是真正的无敌高手。可是,他身处一个千年不遇的大时代。
  那是华夏民族,生死存亡的时刻,无数普通民众走出田园,走出校门,用热血和生命,捍卫民族的尊严。
  正因为如此,这把用凡铁打造的钢刀,才拥有了自己的神魂,能够将那个时代的印记,记录传承下来。
  林羽鸿双臂舒展,只听“撕拉”一声,前几天刚买的衬衣碎成两半。
  他撕下前胸那块染了自己鲜血的布片,穿进刀柄处的铁环,扎了上去。剩下的衣料搓成两条长绳,将长刀斜背肩头。
  豪迈不羁的动作,棱角分明的肌肉,冷峻肃穆的面容,让秦霜月看得心如鹿撞,“砰、砰、砰!”脸颊一阵阵火烫。
  正在这时,忽然书房门被轻轻推开,一个青年男子步履沉稳地走了进来,一眼看见秦霜月,顿时欣喜若狂。
  “月儿,你回来就好了,这些日子,我天天都在想你!”
  接着却看见上身赤果果,斜背大刀,造型奇葩的林羽鸿。脸上立刻晴转多云,目光透出阴沉与嫉恨。
  “你是谁,竟敢擅闯秦家重地,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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