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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章

  玄暨342年春
  甜水巷的香香酒楼,宾来客往,络绎不绝。
  虽然是史可占地面积最大的酒楼,楼上楼下,桌台数量近百张,可每到中午,总是排着长长的队。
  为此,店主不得不专门找个兼职,在每日的午时,负责给排队的人们派发号牌。
  初来的外乡人看着长龙似的队伍,问同伴,多好吃的饭菜,竟然还要排队,史可那么多酒楼,至于么?
  还真至于!
  全史可,只有香香酒楼,是即售卖快餐、又售卖精品菜肴,同时又兼顾甜点蛋糕的地方。
  史可本地人都知道,香香酒楼,最初只是一辆快餐车,之后,他们盘下一间店铺,开了香香蛋糕坊,再后来,老板买下周围的几家店,扩建重装后,就是今天的香香酒楼。
  外乡人‘哦’的一声,看着装饰繁复,高梁青瓦的三层高楼:“那吃顿饭,一定不便宜吧?”
  同伴神秘一笑:“这就是为什么排大队的原因了,里面东西好吃是一方面,另外一点就是,只要排队时间够长,就可以得到一张食品打折券,好些人想吃好的又没那么多钱,就来这里排队,排的越久越高兴,比如我们,哈哈。”
  从来没听说过,排队还能挣钱,那感情好,排多久都行。
  店堂里,兼职伙计吴畏穿花落叶似的在桌间游走,时不时奉上客人的菜肴,动作流畅,毫不拖沓。
  “客官,这是你点的鱼头泡饼,由于客人较多,等待稍长,这是小店奉送的小菜,请慢用。”
  客人抱拳道谢,周边的食客早已见怪不怪,自顾推杯换盏,畅所欲言,一人说道:“你们知道么,色目国王驾崩,新皇即位了,就是之前的太子。”
  “你这是哪年的陈年旧事,现在还有脸拿出来说,是不是吃酒吃多了。”
  同伴嘲讽:“色目虽然闭国,但这么大的事儿,还是得昭告一下的,现在天下皆知,你拿出来说,有什么说头?”
  “你别着急啊,等我慢慢说来。” 前者一脸神秘:“我要说的是,他们那个新皇,二十七岁竟然未曾婚配,所以臣子们就天天奏请立后,那新皇就是不允,后来被逼急了,竟然玩起失踪。现在他们色目,是被摄政王四皇子管着。”
  后者看着前者,一脸的怀疑:“大哥,色目闭国啊,你这消息哪来的?别是在这给我编话本呢吧?”
  “色目闭国,咱们又不闭,史可多少色目人来做生意,这消息,在色目又不是秘密,传的满大街都是。”
  两人声量虽不大,但离得账台近,坐在桌后的李铁柱听到,不由沉思起来。
  三年前的事儿,现在他想起来,还觉得在做梦。
  不是梦的话,怎么一息只间,他就失去了最重要的两个家人。
  二傻、吉昌,你们在哪?
  难不成真如弦曳说的,吉昌是色目的皇族,二傻被吉昌带去了色目。
  那为什么又把他和翡翠留下呢?
  难道自己和翡翠,在吉昌眼里,是可以随意丢下的人么?
  可惜,色目闭国,不然他一定要去色目,好好问问吉昌,到底是怎么想的。
  对于这些疑问,柱子曾问过翡翠,他人小,想不明白,或许翡翠能知道呢?
  那天,翡翠说了好多话,可柱子只记住了最后一句话,他说,二傻还会回来的,所以,他们得在这,在香香,等着他。
  雅苑里,由于主人长时间不在府里,各处都有些萧条了,唯独菜园里熙熙攘攘,好似全府里的人,都集中在这里。
  绿竹指挥下人们松土下种,种土豆。
  本来这是夜王的活儿,可自从二傻走后,玄夜时时不在府里,他走之前说,如果没在下种的时候回来,绿竹就代他完成这项工作。
  现在地里除了土豆和红薯,已经不种其他蔬菜了,地窖里也储满了前几年收获的土豆和红薯,夜王说了,都攒着,二傻回来要吃的。
  绿竹很想问玄夜,二傻什么时候会回来呢?可看着玄夜淡淡的目光,又有点不敢问了。
  到今天,绿竹还记得那天玄夜回来时的表情。
  淡淡的,静静的,有点儿像天上的云彩,一会儿不留意,就不知道会飘到哪去了。
  上次见到这个表情,还是冼空大战后,玄夜独自一人回到王城的时候。
  绿竹见过他这种表情,所以一见之下,心里就有点慌:“少爷,您不是去二傻家了么?怎么……”
  玄夜像是没看到也没听到一样,绕过他走了。
  那是自二傻走后,玄夜唯一一次失常。
  之后,除了厨房里再也没有飘出过乳香,雅苑里,似乎与之前没有什么不同。
  玄夜又恢复了养老生活,不同的是,他不在雅苑的时间渐渐增多,绿竹知道,他现在,是真正的巡边了。
  这一次,玄夜离开,已经快半年了,不知道现在他在哪里,又在干什么呢?
  驼铃叮当、胡琴抑扬、黄沙陌陌,放眼可及处,是望不到边的金黄。
  乍一看,觉得会是很棒的景色。
  可若是一直走、一直走……没有尽头的走呢?
  这里,是史可与色目接壤的地方,吉士雅沙漠。
  一行人,在吉士雅禹禹而行,已经多久了?
  十天…还是十五天?
  时间在这里,根本没有意义。
  因为你眼前除了沙子,什么都不会有。
  沙子沙子沙子沙子沙子沙子……要把人逼疯的沙子。
  虽然走了好几遍了,萨玛还是受不了,每次回到瞳岚,他都会发誓,以后,他再也不会走这条路了,可是每次每次,都因为各种原因,他又来了。
  因为,从史可到瞳岚最近的路,就是穿过这片沙漠。
  这段路程只要能坚持下来,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到达瞳岚,比海运动辄一两个月的时间,在时间和金钱上面,要省的多。
  所以,好多小型的商队,都喜欢这么走。
  萨玛是这家商队的老板,做的是一些杂物的生意,他常年在两国之间游走,把色目的特产带去玄暨,再把玄暨的特产倒卖到色目,赚些差价,用以生活。
  路上虽然难熬,可一想到回到色目后的丰盛回报,以及妻子和女儿的笑脸,再难的路也能坚持下来。
  只要不碰见沙暴和沙匪。
  可这次,似乎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看到前面一溜的长腿瘦马,和马上蓄势待发的蒙面沙匪,萨玛觉得腿在瑟瑟发抖。
  可丰富的经验又在支撑着他:“众位爷,可是手头紧了,小的这里的东西可以随意取用,我们只求留命。”
  沙哑的声音传来:“如果我们留财又留命呢?”
  “那…小的不才,也只能拼死反抗了。”萨玛说着,抽出驼背上的弯刀:“马汉,冲!”
  话音未落,几人已拿着弯刀,应声上前,其他商队成员却一边后退,一边拿出随身的弓矢,专射对方的马腹。
  有的马被射中,跪伏下来,马上的沙匪滚落在地,被手拿弯刀的人砍中,霎时血溅当场。有的马虽没被命中,却乱了阵脚,左右晃动,马背上的沙匪重心不稳,也难展开攻势。
  沙匪头子没想到对面商户前一秒还在求饶,后一秒就拿着弯刀开干,一时没反应过来,被占了先机,损失了好几个人。
  可毕竟是惯匪,片刻后已冷静下来,大吼:“不要乱,警惕他们的箭,给我往前冲!”
  只要能近了他们的身,干掉这些个商人,还不和切菜杀鸡一样容易。
  可他忽略了一件事,刚才那一瞬间,作为先锋的几个马汉,已经奔到他们身前了。
  “踩死他们!”沙匪头子下令。
  众匪立刻拉紧缰绳,马的双蹄扬起,待落下时,就是这些人血肉模糊的时候。
  商队众人不忍再看,虽然这些人只是花钱雇来的,一路上也没什么交流,可谁也没有勇气眼睁睁的看着活人被踩死。
  想象中骨折及哀嚎的声音并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马的嘶鸣及刀刃劈骨的声音,那些人在马蹄踏下的瞬间,忽然就地一滚,避开的同时,出手如电,砍下了马的后腿。
  几番操作,一会儿工夫,数十匹马被砍倒,马背上的沙匪摔落在地,还没来得及哀嚎几声,就被弯刀一划,结束了生命。
  碰到硬茬了,沙匪头子一声唿哨,召集剩余的人马,呼呼啦啦撤退了。
  一场生死攸关的战斗,好似优雅的在鬼门关打了转儿,就这么轻松的结束了?
  萨玛觉得自己还有点懵圈。
  马汉们啥时候这么厉害了?
  虽然疑惑,萨玛还是走上前去,朝站起身来,正在清理血迹的马汉头子,鞠了一躬:“谢谢你们,没想到你们这么厉害,有了你们,什么沙匪也别想得手了。”
  年轻的头领转身,一边擦拭面上的血迹,一边回礼:“收人钱财,理当如此,不必言谢。”
  血迹被清理干净,素尖的下巴,苍白的脸庞渐渐显露出来,头领狭长的双眼扫过马和人的残尸,又看了看天边盘旋不去的秃鹫,淡淡问:“咱们是不是快到瞳岚了?”
  那张脸庞,是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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