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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粗衣少年,扫地小厮

  姬十七从怀中拿出一把木梳,仔细梳了梳,重新挽了个道髻,体态优雅,却也难掩此时的忧虑。
  叶临风背着沉重的木箱又走回了守垦和尚喝酒的酒馆,稍作歇息。
  姬十七也已进入了天诏院。
  天诏院院内的布置与建筑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有个后山,后山有个阁子,名为天诏阁。
  天诏阁与混元仙宗的洗经阁相差无几,同为藏书之处。
  天诏院院门外,小酒馆中,一和尚跟一肥猫在喝酒吃肉,和尚把鸡骨头挑给了那只肥猫,肥猫好像极不情愿,眯起眼睛看向和尚,身体做瘫倒姿势,发出令人怜悯的几声猫叫。
  终于在自己的碗里看到了几块流油的鸡肉,那只肥猫的眼睛立刻变得又大又圆,然后又眯起眼睛用脖子和胖脸轻轻蹭着和尚的脚,把那只脚当做宝贝一样供着。
  肥猫伸出舌头舔了舔黑瓷碗里的酒,眯着眼睛,像极了刚偷到油的老鼠。
  “这和尚竟然给花花喝酒。”叶临风弯着腰从酒馆门外走了进来,一身臭汗味道。
  “憨货,谁让你喝酒的,卖主求荣的东西。”叶临风找了座位坐了下来,对着花花骂道。
  守垠和尚看向叶临风,嘴笑的跟瓢子差不多。“来,过来喝几碗酒解解乏。”
  叶临风此时哪有心情喝酒,累得跟孙子差不多,趴在桌子上就想睡。
  而姬十七他们已被天诏院妥善安置,自明日起开始正式修行。
  第二日一早,叶临风从极乐仙岛的一个客栈中走出,早已换洗了一件干净的淡青色短衫,叶临风戴上姬十七给他的佛珠,这佛珠正是苦陀寺的那串佛珠,姬十七发现这佛珠被苦陀寺历代高僧大德所执,日日夜夜修佛,养成佛性,这佛性刚好把混元仙精的气息掩盖,此时叶临风体内的混元仙精还只是沉寂状态,只要那些高手们不去动意念去揣测,那么叶临风就不容易被发现。
  叶临风来到一家酒馆,守垠和尚与花花跟他一同前来。
  选了个靠窗的的位置坐了下来,花花依旧跟着守垠和尚蹭吃蹭喝。
  他们向店小二叫了一碟酱牛肉,一盘花生米,一碟小咸菜,五碗米饭。
  守垠和尚要来了一小坛烧酒,叶临风要了一壶清茶。
  挨饿了好几天,叶临风早已扛不住,肚子饿得咕咕叫,哪里顾得上什么形象,往自己碗里夹了几大块酱牛肉,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还没等守垠和尚动筷子,叶临风已神速般吃完了三碗米饭。
  守垠和尚毫不羞耻的说道:“你这吃货,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和尚果然是大境界,说这句话的时候一点也不脸红,似轻描淡写,要说吃,有哪个人能与他比呢。
  这叶临风也不是省油的灯,他知道守垠和尚是在有意损他,所以他又拼了命把碟子里的酱牛肉吃了个精光,米饭不值几个钱,反正是和尚付钱,还怕吃不穷他吗?
  不一会儿饭桌山的菜肴就被叶临风扫荡一空,守垠和尚只顾喝酒,见菜肴已被叶临风吃光,不由大怒。
  和尚又不敢非常恼怒的明说,他自己知道若是打斗起来不一定是叶临风的对手,虽然叶临风在别人眼里是个废物,但若真是个废物,又怎能每次都能从敌人手中逃脱。
  而且叶临风身上又有不少来历莫测的宝贝,不然何必天天背着破旧不木箱不放下。
  “给我留点。”守垠和尚虽然恼怒,但却不敢大声斥责,脸上的肥肉抽搐着,嘴都斜了,铜铃似的大眼瞪得很大,看着碟子里的酱牛肉与花生米不由一阵唏嘘,好似失望,更多的是绝望。
  饭桌上的碟子里就只剩下了一碟小咸菜,守垠和尚恨得咬牙切齿,夹起一根小咸菜,就着一碗酒喝着,双眼有了泪花,样子很是凄苦。
  “我是吃货啊,这可是你说的,吃货不吃还叫吃货吗?”叶临风神色不变,说他无耻绝非浪得虚名,一言一行,颇有“大将”之风。
  守垠和尚听到这几句话,更是气极,宽大的额头上青筋爆出,但也没办法,只好咬咬牙又让店小二送来了一盘青椒肉丝。
  一顿没肉,和尚跳河;一顿没酒,和尚就上吊。
  平时从苦陀寺节省下来的钱银早已花光,幸亏还有当日姬十七给他的银子,叶临风整日跟着他蹭吃蹭喝。
  而叶临风省下的银子都买了药草,他学着五师兄告诉他的方法磨了一些补药,以备不时之需。
  吃罢早饭,叶临风悄悄的消失在了远处山下的密林中,他找了一处极为隐秘的地方,周围都是乱石与茂密的草丛。
  叶临风非常警惕的看着四周,见没人,又感知了一下周围的气息,再次确认没有人之后,叶临风非常神秘的从破旧木箱里搬出了一个钵盂,那钵盂是石头做的,看着叶临风搬起来这般费力,这石头钵盂定不是普通石料所制。
  叶临风挖了个一米多深的土坑,把石制钵盂放了进去,又在石制钵盂的上面放上了木箱,只留下了一柄短小的剑。
  然后他埋上土,又在这层土的上面撒上了一层石粉,这种石粉是周围石头砸碎研磨而成。
  至于为什么要撒上这层石粉,叶临风是想更好的把土坑隐蔽起来,这周围都是普通铁矿石,他要让人误以为下面跟周围一样都是铁矿。
  矿石的磁力大,属性明显,也就掩盖了一部分别的事物的气息。
  这只是叶临风的胡乱猜测,他也不知道管不管用,看样子作用不大。
  弄好之后,叶临风回了客栈。
  等到他从客栈出来时,已是晌午,头顶上的烈日正在燃烧着,空气中吹来的风都是热的。
  叶临风换了一身行头,头上裹了头巾,身着白色破旧麻衣,脚下一双麻履。
  他打扮成了一个小厮的模样就是为了进天诏院。
  他听说天诏院近日招收打杂小厮,所以他今日要去看看,看能不能进入天诏院做一个干杂活的。
  叶临风来到院门前,见两个守门弟子,叶临风走上前去,告知自己要来天诏院当小厮干些杂活,请他们通报一声。
  这天诏院里学生、教*约三百多人,虽然人数不是很多,但也不少。
  近日又招了十九位学生,干杂活的人手显然不够。
  不一会儿,自院门中走出一位管家模样的人来,应该是天诏院负责饮食起居的管事。
  “你是来应招的?”管事说道。
  “正是,在下姓叶,单字一个冲字。”叶临风答道,他比平时礼貌多了,毕竟是来这里干活的,自然要显得殷勤点。
  叶临风当然不会说他叫叶临风,所以他改了个名字叫叶冲。
  “赶紧同我入院,现在正需要人手,前些日子又来了几个疯子加变态搞得院内好好的的风景变成了满地落叶,正好后山天诏阁缺个人手扫落叶,尽快同我去吧。”管事说道。
  叶临风一阵兴奋,可也不敢表露出来,要知道天诏阁可是他最想去的地方,那里有好多藏书。
  叶临风跟着管事进了天诏院,果然如管事所说,前院不少假山奇石被炸碎,落叶更是满地都是,树干上、巨石上可见清晰的剑痕。
  “娘哎,要命啊,这可是千年的龙柏啊。”叶临风一阵唏嘘,心想这些个变态疯子。
  等到他来到后山的天诏阁前,只见满地的落叶积了厚厚一层,周围的花花草草也已被践踏,地面显得凹凸不平,有打斗痕迹。叶临风还以为来天诏阁打扫是份闲职美差,可没想到竟是如此不堪入目,看来任务非常艰巨啊,叶临风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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