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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何平叔妙手诊病

  走过了车水马龙,人流熙攘的街道,出现在眼前的行人不在光鲜。
  这里是许都西城,和东城不同,这里居住的不是都是平民,或者说是贫民。
  何晏也曾带着妻子逛街,但是却从未来过这里。
  入眼的是一个看起来像临时搭起来的木棚子,既挡不了风,也遮不了雨。
  但是这样破落的木棚子外挤满了人。
  这些人有老有少,或搀或扶,病病歪歪排好了长长的队伍。
  “这是董郎中的医馆。”关银屏淡淡说道。
  何晏诧异地看向关银屏,似乎再问:你怎么知道的?
  但是出口的话却是:“这么多人,要排到什么时候?”
  瞧瞧现在的时辰,已经过了午后,在看看木棚子里,貌似只有一个正在替人把脉的大夫,一旁还有一个年轻妇人,挺着大肚子,正在给人抓药。
  这速度着实快不起来。
  “那怎么办?许都城里,或者说这西城就只有董郎中这里是最便宜的。”
  关银屏看向何晏,继续说道:“这些人有的是逃荒来的,有的是投奔亲戚的,身上本就没有多上铜钱,去其它地方,看得起病,也抓不起药,能有什么办法?”
  “你是想让我给他们看病?”
  何晏已经猜到关银屏的意思,但还是问了出来。
  关银屏的父亲乃是关羽,没有那些大家小姐的扭捏态,很是干脆地点点头,说道:“为我爹爹说过,再厉害的功夫,天天关起门自顾自地练,那也是花架子,练上百日,不如上战场一日。
  与其你天天关在书房里那……”关银屏忽的想起那头小猪猪,话锋一转,继续说道:“反正你也是懂医术的,倒不如给拿这些人练练。”
  何晏明白,关银屏的意思,其实是在说他只会纸上谈兵,不懂得实践的重要性。
  其实何晏此刻也明白自己的症结是什么了。
  毕竟他不是学医的,就算系统奖励他初级医术,和中级医术,但是他本人是在缺少实践。
  不自信,是他此刻最大的弱点。
  董平听说何晏愿意帮忙就只病患,很是高兴。
  在何晏准确无误诊治了几位病患后,董平对何晏的医术更是钦佩不已。
  “何公子实乃妙手仁心啊,董某佩服佩服。”
  送走了最后一名病患,董平想何晏鞠躬行礼,感谢何晏的帮忙。
  “董先生不必客气,其实是我要带这许都城里的百姓谢谢你,多亏了你,那些百姓才不至于病死街头。”
  何晏的话说的很真心。
  刘氏挺着肚子端着托盘进来,有些歉意地说道:“地方简陋,不能好好招待二人,还请见谅!”
  关银屏见着连忙接过托盘,说道:“嫂子客气了,你先坐下歇歇。”
  刘氏也是跟着丈夫行医,见的人多了,平日里没有那些规矩拘着,索性直接坐在了一旁。
  聊了一会,何晏才知道,这位董郎中原来并非是当地人,原本是福州长乐人氏,自幼学医,回来有小成,便跟着师父四处行医。
  再回来,他的师父因为没有治好一位官爷的幼子,竟被活活打死。
  董平这些年游历四方,也是出一个健谈的人,二人聊了许久,何晏这才离开。
  路上,关银屏才说道:“董郎中的为人不错,他老婆也是他在行医的路上捡来的,听说也是逃荒的,如果没有董郎中,刘氏可能就被人给卖了。
  后来,董郎中就带着刘氏一起行医,最后两个人就称了夫妻,也算是夫唱妇随。”
  “看起来你很羡慕他们?”何晏笑着说道。
  关银屏似乎没听出何晏话里的意思,心直口快道:“无羁无绊,这才是最肆意的活法。”
  何晏笑而不语,关银屏这是才反应过来,不由得面颊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尽管这个年代没有那么多的规矩礼数的束缚,但是一个女孩子当着非宗族男子的面,谈论这些,难免会让人耻笑了去。
  何晏也不再继续刚才的话题,话锋一转,说道:“我他夫人似乎快要临盆了,还如此操劳,着实不太方便。
  回去之后,找两个识字的,过去帮忙吧!”
  见何晏肯始于援手,关银屏眼睛顿时亮了起来:“我回去就着手去办。”
  何府。
  何晏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
  曹颖见何晏进来,连忙上前。
  “夫君今日去了哪里?之前我见到方一,竟然连他都不知你的去向,着实让人担心!”
  曹颖一边帮着何晏换衣服,一边忍不住抱怨道。
  这些天,何晏天天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曹颖就已经担心不已了,在得知何晏是为了父王的头疾想办法,曹颖倒也不好说什么。
  结果今日她从魏王府回来,就听方一说何晏不见了,问了门房,直说是带着侍卫出去了。
  “对不起,害夫人替我担心了,其实我也是今日才幡然醒悟,想我那样整日里闭门造车,根本是没用的,所以今日才出去走走。”
  何晏拉起曹颖的小手轻语安慰道。
  “那你可想出了法子?”曹颖期许地问道。
  “如果告诉你,我现在已经有了五分的把握,你可信?”何晏说道。
  曹颖不由得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得问道:“你说的可是真的?”
  “为夫什么时候骗过?不过,我感觉五成的把握还是太低了,明日,我便和你一起去看父王,亲自为他把脉,这样也能多几分把握。”
  傍晚,和玉与曹颖闲聊了一会,这些日子,她天天都回去魏王府看望曹操,也着实累坏了,待曹颖睡下,何晏便让方一将覃世明叫来。
  自打何晏将覃世明从马匪手里救了出来,便留在了身边,这个年代,识字的人不多,文人更是少之又少,毕竟乱世当中,没有科举,很多人连饭都吃不饱,哪里还有闲钱读书?
  所以,这个年代能拿刀的,总比拿笔杆子的混得开。
  后来,何晏见他为人不错,脑子也好事,索性就将原本方一在打理的买卖都交给了他。
  毕竟,以何晏的身份,这种事情总是不太方便。
  在如今的这个年代,讲究阶级制度,士农工商,商排在最后,是最为人所轻视的。
  但是覃世明这个人和一般人不一样,试想,一个连马匪的能当的文人,哪里还会在乎什么阶级制度?
  况且,能在匪窝里生存下来的人,脑子慢一点,都会被那群马匪给咔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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