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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12节

  诸侯已经都来到了朝歌,子受也要开始行动。
  首先就要树立自己的昏庸形象,让诸侯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昏君印象。
  不然就以朝中大臣的吹捧力度,他们万一误认自己是明君怎么办?凡事都要讲究第一印象。
  所以子受先发制人,当街强抢民女,只要把妹子抢到手,怎么洗都洗不白了。
  不过强抢民女也得精挑细选选,首先得漂亮,其次得有气质,要是抢了那种一看嫁都嫁不出去的,岂不是为民添福?
  估摸着人家还把不得进宫侍奉君王呢。
  漫无目的的在街上逛着,朝歌作为国都,十分繁荣,人民也很质朴。
  子受觉得街边买菜的老太太都挺和蔼可亲的,可惜,一旦战事起,这样平和的日子就一去不返了。
  于是乎,他走上前,询问价格。
  一问,一捆无心菜要两枚铜贝。
  铜贝是商朝晚期的主要货币,青铜制,大小与一枚硬币相当,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金属铸币。
  不过,长得很丑。
  制作上很粗糙,设计简单,形状不固定,子受觉得极其不方便,但这东西意外的值钱。
  两枚铜贝可不是小数目,子受有些狐疑的望着老太太,慈眉善目,也不像什么奸人。
  尤浑一看,这还了得,躬身在子受身边道:“朝歌城中,寻常一捆无心菜,大多只需一枚铜贝。”
  子受大惊,这个年代就有奸商了?
  想来是因为诸侯来朝,百姓趁此涨价,四镇并八百路诸侯,总会有几个傻子。
  转身就走,反正他就是问问,本来都没想买。
  只留下老太太在身后碎碎念,穿着光鲜亮丽,也不知是哪方诸侯,怎么连捆菜都舍不得买?
  走了没几步,子受看到了一抹倩影。
  高挑偏瘦的身材,乌黑高卷的头发,轻盈一握的腰肢,大抵是能看出来的。
  得想个办法看看脸。
  子受一脚踹向尤浑的屁股。
  尤浑猝不及防下失去平衡,向前踉跄数步,将熙熙攘攘的人群惊得一散,那倩影也停在原地。
  子受大声叱问:“何人对吾之家臣下如此毒手?!”
  随即几步上前,将尤浑扶起。
  尤浑失色,怎能让大王搀扶?
  可又是嘶的一声倒吸一口凉气,屁股好疼,没人扶,还真起不来。
  子受借着搀扶尤浑的机会,偷偷回头一望。
  然后就惊住了。
  该怎么描写呢?
  白话一点,就是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脸如白玉,颜若朝华,服饰打扮也不怎么华贵,只项颈中挂了一串明珠,发出淡淡光晕,映得更是粉装玉琢一般。
  文绉绉一点,就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
  可还是不够,文字已经不足以描写这名女子了。
  子受赶紧将尤浑拉到没什么人的街角。
  尤浑还在揉着屁股。
  目标锁定,就抢她了。
  子受正色道:“尤卿,孤待你不薄。”
  尤浑也顾不得屁股疼,呲牙咧嘴勉励道:“得大王厚爱,臣方有今日。”
  子受满意的点点头:“你看那女子如何?”
  尤浑想了想,刚才他也无意间看到了那女子的容貌,于是道:“国色天香,实乃仙子临尘。”
  子受道:“将其充入后宫如何?”
  尤浑道:“寝侍君王,自是世间女子的福气。”
  “好!”子受不由得叫好,取出腰间玉佩:“持此玉佩,调孤之近卫,随孤将此女迎入后宫。”
  尤浑愣了愣。
  飞速思考起来。
  大王好这口?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实在不似人君,可……
  我喜欢。
  朝中最得纣王心意的,不是太师闻仲,也不是北海伯飞廉,而是费仲与他尤浑。
  尤浑深知,自己的一切都是纣王给的,没了纣王,他什么都不是。
  费仲比起自己聪明,比自己更有才能,但自己更忠心,纣王说东,他绝不说西。
  忠心,就是尤浑混迹朝中的最大资本。
  哪怕纣王当街强抢民女,他也不会劝谏,哪怕自己要替纣王背这口锅,被群臣数落是小人撺掇君王才会如此恶行,也在所不惜。
  “大王圣明,选秀由诸侯一手操持,若是事先设下眼线,宫中一应事物定当为其所知,又怎能比大王亲选的美女更让人放心?”
  尤浑毫不迟疑的接下玉佩,甚至觉得很光荣,竟有幸替大王干这种事,不正说明大王对自己的信赖吗?
  不久后,尤浑带着近卫归来。
  子受看着近卫拘束的步伐,皱了皱眉。
  尤浑浑然不觉,献媚道:“臣特意勒令近卫低调行事,寻得那名女子后,便可迎入宫中,无人知晓。”
  子受心中暗骂一声多事,他让近卫来就是想要轰动一点,霸王步极其引人注意,当他们出手强抢民女的一瞬,消息就会传出去,让诸侯好好看看他们朝拜的君王,到底是怎样一个昏君。
  不过现在也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了,先找到那名女子要紧,若说后宫妃子有九分,那名女子起码十分,更是子受喜欢的类型,万一错过,想再找就麻烦了。
  找了一会儿,便找到了目标。
  子受挥手,近卫正要一拥而上,人群中却突然窜出几个大汉。
  那女子惊呼一声,便被大汉用麻袋套住,扛走了。
  子受看得目瞪口呆,在我强抢民女之前,就已经有人强抢了?
  ……
  第15章 此事,实乃孤之所为
  崇应彪是崇侯虎长子。
  由于老爹一直在朝歌城,这次诸侯朝拜,由崇应彪一手负责。
  听这个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
  崇侯虎总吹嘘自己除了打仗什么都会,其实养儿子也不擅长,硬是将侯府世子养成了地痞无赖。
  崇应彪带着礼物美女进了城,寻了老爹后,便带着亲随游逛。
  朝歌城的确是天下最繁荣的地方,繁华迷人眼。
  不过是买了几捆无心菜,那卖菜的老太太就笑的合不拢嘴。
  朝歌人民,还真是热情好客。
  然后,崇应彪发现了一个女子。
  美女无论在哪里,都是瞩目的,崇应彪在地方做惯了官二代,当机立断,让家将梅武直接将那女子抢了。
  抢了也就抢了,北伯侯世子还抢不得一个女子?
  他买菜都会付钱,抢了女子事后再提亲,不就好了。
  无心菜满大街都是,这等美女就是数十年也难得一遇,错过了,可就真错过了。
  崇应彪与梅武抢了人后,急急忙忙去了一处偏府。
  崇侯虎打算在朝歌养老,购置了许多府邸,这就是其中一间。
  梅武把守房门,崇应彪拖着麻袋入了房中。
  麻袋还在不断变化形状,里面的女子性子刚烈。
  崇应彪面露丑态,将麻袋取下。
  女子头发散乱,连喘几口气后,强自镇定下来,大声喝道:“我乃冀州侯之女,你欲作甚?”
  冀州侯在八百路诸侯中也算是大诸侯,冀州侯之女的名号一出,足够横行朝歌,让贼人不敢妄动。
  但她碰上了很莽的崇应彪。
  崇应彪细细思量,冀州侯的女儿,那位貌若天仙的苏妲己?
  想来是了,也只有这等美女才能入自己法眼。
  不过他不怕,笑容更甚:“我爹是崇侯虎!”
  妲己心下一沉,她喊出冀州侯的名号,一般人不敢动,但北伯侯崇侯虎的儿子,不是一般人,冀州就在北伯侯的辖区内,是自己老爹的顶头上司。
  如果自家老爹知道自己被掳走了,以那性烈如火的性格,即使是顶头上司也敢刚一把,但问题就在于,自己是偷跑出来的,老爹根本不知道。
  这可就麻烦了。
  对面的崇应彪倒是想明白了,对方是冀州侯之女,自己是北伯侯之子,门当户对,走正式渠道提亲,想来也不难。
  想明白后,他就更淡定了。
  这妹子是真漂亮啊!情不自禁,崇应彪上前几步。
  “你别过来,你再过来……”妲己惊惧的后退几步,崇应彪在想什么,她又岂能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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