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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可母亲居然会留给她一笔存款,数额不小,尽管她至今未用过分毫。
  车窗上倒映着月亮,林初戈看着这团模糊的白影子,心想,母亲恨她,也爱她吧。
  ☆、第25章 火中取栗(1)
  几天后,妻子大闹公司的陈先生灰溜溜辞职,原本誓死不走的张助理见情郎卷铺盖走人,再者承受不住旁人指指点点戳脊梁骨,也交了辞呈。
  人事部帮林总监招进一个新助理,名唤郝强,是个涂脂抹粉翘兰花指的断袖,五米开外就可闻见他身上的香水味,可谓人形玫瑰,奈何十二月的天,连苍蝇都没一只,更别说引来蝴蝶。
  郝同志工作之余最爱点评男同事的着装和女同事的彩妆,一张嘴就像水龙头,一打开就哗啦啦地流,得罪了不少人还傻傻不自知。卓信公司里对此人满意的,恐怕只剩莫行尧。
  这天傍晚,林初戈同徐小姐办完过户手续,接到了方苓的电话。
  方苓支支吾吾道:“初戈……你能不能代替我去陪一个男人吃饭?”
  林初戈问:“你的意思是相亲?”
  “……是,我没时间。”
  “那就推掉,你和那男人重新约定时间。”
  “不行的……白先生没见到人,铁定要告状,我妈又要来烦我。”忽听那端一个女人在高声唤方苓的名字,方苓欢欢喜喜应一声,向着手机道,“你看,我真的很忙,一整天才喝上一口水,实在没精力去应付糟老头。”
  从方苓历任的相亲对象来看,“糟老头”未必是夸大其词,她的相亲对象囊括广大老、矮、穷的男人,什么四十五岁在郊区开火锅店的三寸丁,带十八岁“女儿”上妇科的五十二岁出租车司机,儿子比方苓还大一岁的秃顶教师……
  奇奇怪怪的男人们一度叫林初戈怀疑方苓的母亲像林雅季恨她一样恨着方苓。
  林初戈心软,犹豫不决:“阿姨没有把你的照片给那位白先生?”
  “没有,”敏锐地察觉到她口气松动,方苓趁热打铁道,“在威基酒店,时间七点,六楼606号包厢。”
  林初戈含糊地答应下来。
  收了线,再抬头时,不见曛黄的夕阳余晖,天空中挂着一撇白银色暗淡的月影,灰沉沉的云密密实实地游来游去,转瞬便将月亮遮掩,今晚似有雨。
  林初戈踩着点抵达威基酒店,见了面,才发现生活处处都是欺骗。
  这白先生一点也不白,全身黑得像刚挖完煤,额前头发稀疏可数,两只眼珠子凸出眼眶,脸颊油亮泛着黑光,肚皮圆滚滚如同西瓜,他穿一件豆绿色外套,远远望过去好似一只巨型青蛙。
  白先生直愣愣地瞪着林初戈,好半晌才不敢置信地问:“……你就是方苓小姐?”
  眼前这位“方小姐”眉细长,眼晶亮,眼梢汪着三分媚,辨不出是刻意还是无心,红唇将张未张,一笑足以叫人挂肚牵肠。
  白先生战战兢兢拿起菜单递给对面的人,结巴道:“点、点什么菜?”
  一股浓郁的大蒜味扑面而来,林初戈忍着回家的冲动,扭开脸说:“不用。”
  白先生放下大红烫金菜单,拿起水杯喝了口,绞尽脑汁想着不俗套的开场白。
  服务员拿着紫砂茶壶进来倒茶,女子身着淡粉色高叉旗袍,乌黑秀发盘起,鬓边别上一朵红花,真真一只美女花瓶。
  男人左手无名指上有一圈环状的痕迹,比周围皮肤的颜色要浅。
  林初戈调转视线,端起茶杯喝茶:“白先生刚离婚?”茶入口苦,余味涩,她放下茶杯,坐在椅上不动。
  随便点了几道菜打发服务员走后,男人咧开嘴笑,露出满口黄牙:“有两个月了,起先她不同意,总是打电话来求我,但我和她毫无共同语言,日子根本过不下去,好说歹说她才同意离。唉,四十多岁的女人又离过婚,不好找下家……”
  林初戈像被苦茶毒哑了,不接茬,茶杯在她手中摇晃,淡黄的液体掀起细细的波纹。
  她演技不佳,厌恶溢于言表,白先生却完全看不到,从妻子身上有气味说到黄脸婆刷完牙又吃苹果,越说越起劲,竹筒倒豆子说了一气。
  好似天下男人的糟糠妻都庸俗肤浅,不理解他富有内涵的心,不欣赏他英俊无比的貌,阻碍他飞黄腾达迎娶名媛,个个都有罪。他就差用白手绢抹泪,窦娥都不如他委屈可怜,他逛窑子包二奶实在情有可原。
  有位女作家写,“要多少的机缘巧合,不相识的男女才可结成夫妇”,她反而想知道,要有多少的磨难争吵,一对夫妻会从如胶似漆变得仇视彼此恶语相向。
  一味贬低枕边人的嘴脸太丑陋,她的同情也没有这般廉价,忍无可忍,林初戈抓起皮包离开包厢。
  黑金花大理石铺满走廊,空气中卷着清新剂的馨香,高跟鞋快速地敲击地板,林初戈正欲拐进电梯,十字过道另一边走来两人,一男一女,一前一后。
  “方小姐,等等,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就走了……”白先生尾随她出来,喉咙里仿佛掺了一把泥沙,粗哑却尖厉,不容推却地扎进他人的耳膜。
  林初戈站住脚,听着白先生的叫喊,望一望那对男女,心想,还真是巧。更巧的是,手机铃声大响,是真真正正的方苓小姐来电。
  眼见“方小姐”不理自己只顾玩手机,白先生急得抓耳挠腮:“方小姐,是我一直说话,惹你生气了吗?”
  “方小姐?”血红指甲挠上下巴,再抚上枣红发带,曲天歌笑意盈盈,“这位小姐姓林,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无论有何误会,她绝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男人身旁,曲天歌娇羞地看着他,说:“我听人说性工作者接‘外带’时都有代号,不会用真名,如果这事是真的,总经理你说该怎么处置比较好?公司总不能用这种女人吧。”
  林初戈弯眼一笑,曲天歌略过“抓奸在床”这一至关重要的步骤,就上下嘴皮子一碰给她定罪。人言可畏,只需张张嘴,数不尽的臭帽子往你头上扣。
  一道黑色身影从眼前划过,莫行尧的右肩险险擦着她脸颊而过,他侧脸线条冷硬犹似锋利的刃,行走带起的凉风刺入肌肤,激起层层痛意。
  曲天歌气得跺跺脚,赶在电梯门关闭前跌跌冲冲跑进去。
  通话那边的方苓听见动静问:“怎么了?”
  “穿帮了。”林初戈垂下手,边掐断电话,边对愣怔的白先生说,“正如刚才那位小姐所说,我不姓方,和你相亲的方小姐抽不出时间,就托我来见你。”
  白先生搓搓肥厚的手掌,巴巴地凑到她跟前:“说明我们很有缘,林小姐能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吗?我们下次再找个地方坐坐吧。”
  林初戈自上至下地端视男人:“抱歉,不能,你的长相不符合我的美学。”
  说着忽见一群人从一扇门鱼贯而出,打头的是陆江引,见了她,嘻嘻笑着嚷:“林初戈你怎么在这儿,来查岗?行尧早走了。”
  他身后零零散散跟着八-九个人,她只认识身穿粉色西装的周远宁。
  周远宁破天荒地没带女人在身边,看到她,点一点头也说:“莫总刚走。”
  浓烈呛人的酒气随着人群一起飘来,能熏死一头大白鲨。红男绿女都无视了白先生,吵吵嚷嚷迈向电梯,林初戈跟着他们步了进去。
  金属梯门缓缓关闭,光可鉴人的梯壁呈现出所有乘客的身形,男多女少,除去她自己,女人们中只有一个淡妆套裙素雅寻常的打扮,柔柔弱弱像朵沾着雨水的茉莉。如今的公子哥时兴染指清白人家的姑娘。
  林初戈斜溜陆江引一眼,质问道:“他今晚跟你们在一起?”
  不消说清“他”是谁,陆江引就哼哼两声,作了答。
  “一个人?”
  陆江引捂嘴打哈欠,咕哝道:“不然呢?”
  “谈公事?”
  “公事。”立在角落的周远宁冷不防插话。
  她想,那曲天歌是打哪冒出来的。
  告别陆周一行人,林初戈开车回家。
  四处奔走一整天,小腿酸麻得有如千斤重,她拿钥匙打开门,歪歪倒倒地踢掉高跟鞋,摸索着找到开关,开了灯,光着脚悄无声息地行至客厅,眯起眼揉着额角向冰箱走,赫然瞄见沙发上躺着一个男人。
  一口气提到嗓子眼,她差点尖叫出声,抄起单人沙发上的刺绣抱枕用力掷向他,不解气,三脚两步冲过来看准他小腿猛踹一脚。
  “你怎么进来的?进来也算了,不能开灯?”
  莫行尧抬起眼皮,目光沉沉地望进她眼底,一霎便阖眼,显出两道深深的双眼皮褶痕,反手将她拽倒在怀。
  她猝不及防,无法遏制地摔进他怀里,下巴撞上坚硬似垒的胸膛,唇瓣被牙齿磕破,渗出细小的血珠。
  她吃痛地捂住嘴,乌亮的眼蒙着一层泪意,愤懑的眼光于他脸庞颈间来回转,寻找适合下口的地方。
  他撩开她的手,偏头含住她柔软温热的下唇,淡薄的铁锈味在舌尖化开,他唇间也染上瑰丽的颜色,似是将初开的玫瑰揉碎的殷红。
  修长完美如艺术品的手指轻缓地摩挲着她尖细的下颌,他眼似墨笔点漆,黑得透亮,牢牢看住她,喉头滚动:“解释。”
  硬邦邦的皮带扣硌着她腹部,仿佛要陷进她肚子里,林初戈挣扎着想坐起来,握紧她腰身的手臂陡然箍紧,却即刻松开。
  她慌慌忙忙跳下沙发,唯恐他下一秒又发神经。
  林初戈扶着餐桌,坚硬的桌角抵着掌心,要笑不笑地说:“那莫总呢,不解释为什么你和曲天歌在一起?”
  莫行尧说:“我也不知道她在威基酒店的原因。”
  “偶遇?真巧。”
  “那你呢。”睃见她光裸洁白的双脚,他心头似有烈火熊熊燃烧,怫然地道,“穿鞋。”
  她扬起半边眉,赤着脚像企鹅般呱嗒呱嗒踱到玄关,趿上一双白色拖鞋。
  林初戈边往回走,边说:“我?当然是相亲。道德文明对女人要求太高,我十七岁和你发生关系被我母亲指着鼻子骂破鞋,买避孕药被药店老板当成雏妓问我一夜多少钱;二十七岁还未婚,居委会大妈热心肠地要帮我做媒,转身骂剩女都有病;公司年轻职员笑我长得好看也没人要,白天风光无限,夜晚绝对寂寞得哭湿床单。”
  他不作声,她咯咯笑起来:“工资和我同一水平线的男人,讨老婆只会找比我年轻的。于是我想把我自己嫁出去,就必须去相亲,那些男人不外乎学历没我高、工资比我少、额前三根毛,我还要伏低做小,毕竟人家再丑再矮再老再穷可是男人,我有眼无珠看不上他,有的是恨嫁女倒贴他。”
  莫行尧坐直身体,斜刺里瞭她一眼:“你什么意思?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莫总这样有钱有貌的男人,不像普通男人那般担心传宗接代的问题,只要勾勾手指一群女人扑上来,所以不急着结婚。您也许比其他追求我的男人要真诚点,愿意多费时间同我谈情说爱,因为我是您的初恋?”她假模假样地揩拭眼角,“可我玩不起。”
  夜如汪洋的黑海,天幕闪过一道白光,夜风卷起淡紫薄纱窗帘,沙沙沙,倾盆大雨落下。
  一席话听得他胸膛急促起伏,脸色青白,双眼亮得瘆人,两手紧攥成拳,细微的咯吱声在幽寂的夜里显得尤为惊悚。
  林初戈知道他很生气,却在笑,笑得没心没肺,叫人心碎。
  不出所料,他什么都不说,什么也没做,安静地离去。
  待门关上,笑脸像裂开的面具,一点点剥落,眼前迷迷蒙蒙一片白,家具罩着薄薄的雾气。水珠抑制不住跌出眼眶,她瘫坐在沙发,忽而扯起唇一笑。
  “我是在逼婚啊,傻子。”
  ☆、第26章 火中取栗(2)
  第二天,林初戈被一通电话召去方苓父母的家。
  方苓虽未婚,搬出来独住已有六年,最大的原因是父母逼婚。从她大四实习起,母亲就整日-逼问她有没有对象,仿佛她成年已久还未婚让双亲脸上蒙羞,而今年近三十无男友足以判刑入狱。
  陈词滥调嚼了几百遍,母亲没说腻,方苓听得都腻,腻得耳朵要流油。都说女儿是父亲前一世的情人,她斜眼看看老父亲,妻奴只会帮腔,不会替她这个上辈子的小情人想想。
  方苓心灰意冷,歪倒在浅灰色小沙发上,只盼着母亲快点撒完气,好回家睡大觉。
  程蕙兰骂累了,歇口气喝口水,待想继续冲女儿喷唾沫星子,忽听门铃声响起来,连忙支使丈夫去开门。
  望见好友走进来,美是美却无精打采,方苓忍不住抽搐嘴角,程蕙兰女士真可怕,骂她也罢,还殃及无辜。
  她支起胳膊,借着手臂的掩饰对林初戈做口型:“白。”
  林初戈心下了然,想是那位白先生恼羞成怒,向程阿姨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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